同济大学国有资产在“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高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下,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同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完善学校国有资产规章制度;研究部署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和重要专项工作;研究决策学校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各部门、单位落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决策。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和个人,分别对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资产使用的有效性具体负责。
同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国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目前有办公室主任(正处级)1人,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主要负责辅助学校国资委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各归口管理部门落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对校内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并根据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办理国有资产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
学校不断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